小型新建扩建项目取消事前施工图审查
此次改革,调整了部分项目的施工图审查管理方式。对于300平方米至2000平方米的内部改造项目,取消施工图审查,但进一步强化设计单位和注册人员的责任,改为注册建筑师负责制。监管部门在事后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对于独立单体地上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或地下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米的新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所有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前仍需由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事前审查,但进一步优化了审查程序,如果没有严重影响安全问题,不再复审,由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自行修改。目前平均初审时间不到10个工作日。
对于独立单体地上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且地下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米的新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大于2000平方米的内部改造项目,开工前不再需要进行施工图审查,但调整为由监管部门事后对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质量检查。
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中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要求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的项目,仍须事前审查。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企业信用管理
按照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各监管部门将加强建设工程事中事后的联合监管,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将及时将施工图数字化文件和审查意见推送给其他建设工程监管部门,加强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的联合监管。同时,按照改革要求,各部门将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信用管理,并根据审查和检查结果分类进行处理,对违规失信企业,依法依规处理,纳入我市差别化监管名单;对于设计质量优秀的企业或个人,将试行减少检查频次或免检制度。
内容来源:北青网